对于被判处长达十九年
有期徒刑的贩卖毒品罪犯而言,
减刑通常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程序。
首先,在服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改造教育,并且取得了真诚的悔过表现或立下了显著的功劳。
所谓悔过表现,主要表现为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认真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监狱的各项规定,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中去,同时积极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劳动改造等活动。
而
立功表现则包括制止他人实施
犯罪行为、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
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拥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成果等等。
减刑申请应由执行机关提交至中级以上人
民法院,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符合
减刑条件,将依法裁定予以减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不得适用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