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事件时,其责任程度的判断通常以如下几项作为根据:首先为承担全部责任,即
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完全源于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其次则是承担
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所引发的损害结果主要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其他因素则只是起到次要作用;再次是次要责任,表示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主要源自于其他因素,而
医疗过失行为只是扮演了次要角色;最后为轻微责任,即是指医疗事故所产生的损害结果绝大多数由其他因素所造成,而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仅发挥着微不足道的影响。
那么在进行责任等级的评估过程中,将会综合考虑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联性等多重因素。
当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令
法规以及专业领域知识来展开鉴定工作并作出明确的划分。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划分标椎对于明确医疗事故的
赔偿责任与法律责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