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盗窃罪的
量刑基准主要与被
盗窃财物的价值及盗窃行为的情节紧密相连。
而在这方面,南国广州的司法实践也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
具体来说,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应视为
刑法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事例或是存在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行为之一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
如果
盗窃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或者是涉及了更严重的情节,如
累犯、
共犯等等,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后果。
至于那些特别重大的盗窃案,例如价值高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盗窃事例,或者是存在更加严重的情节,例如有预谋、有组织等等,将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这样严厉的
刑事判决,同时也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支付
没收财产的
处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然会结合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具有
自首或者
立功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虑,以
保证公正合理地处理每一起盗窃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