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特指持卡人故意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核定额度或逾越规定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曾实施过两次以上的
催款行动之后,经过长达三个月之久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这种情况主要涵盖以下几种类型: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偿还的;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致使无法偿还的;透支后潜逃藏匿、更改联络方式,躲避银行
追讨的;抽逃、转移资金,
隐匿财产,逃避
债务的;利用透支资金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的;以及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绝偿还的行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认定,必须要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与
证据,以
保证法律适用的精确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