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若
再婚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所订立的
遗嘱符合相关法律规范所要求的各项条件的话,那么该份遗嘱即是合法及有效的。
具体来说,遗嘱人在签署或编制遗嘱时必须保持其全然的
民事行为能力,换言之,他应具有准确地认知自身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结果的精神状态。
其次,无论遗嘱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限制与指引。
常见的遗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手书、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要有两名以上的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为书写,同时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需签名并注明日期)以及公证遗嘱(此种遗嘱必须由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此外,遗嘱内容也必须忠实地反映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并且不能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性的规定,同时也不能背离公认的道德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财产上的处分都不应该涉及到遗嘱人没有合法所有权的任何东西。
因此,只要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再婚的夫妇中的任意一方所遗留下来的遗嘱便被视为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