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
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如果投喂无主流浪犬的行为导致流浪犬对其他人产生不良影响或危害,那么涉事的投喂人员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从某种程度上讲,由于长时间地喂食这些流浪犬,已经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类似于豢养的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流浪犬对他人造成伤害,那么作为投喂者的个体就必须对
受害人所遭受的各项损失,例如治疗费用、看护费用以及
误工费用等等进行赔偿。
然而,倘若能够证明受害人本身存在蓄意挑衅或是严重过失,例如故意激怒流浪犬,那么投喂者的
赔偿责任便可得到适当减轻甚至完全豁免。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事件中各方应负的责任如何划分,还需结合多种因素,参照具体的
证据及相应的法律规定再做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