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逃避
纠纷这类通常极其关键的事例审理过程中,以下四种类型的
证据不仅常见而且至关重要:
首先,需证实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绝对证据,例如,借据、相关合同以及有关转账交易的详细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明确债务产生的时间以及确切的金额;
其次,收集能够表明
债务人存在刻意逃避债务行为的有力证据,例如,他们隐藏或
转移财产的书面文件或者实
物证据,例如房产、车辆的所有权变更记录,以及银行账户资金的异常流动记录等等;再次,寻找能够证明债务人明明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却故意拖延不还的直接证据,例如,他们名下仍然拥有可供
强制执行的财产,但是却拒绝偿还债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如果债务人的通信记录、聊天记录等信息中包含了逃避债务的明确意图,那么这些也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所有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真实性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够得到法庭的认可并被采纳。
然而,由于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因此所需要的
证据种类和数量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