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形下,法院的强制
执行费需要由被执行方自行承担。
此项费用主要在执行过程中产生。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若被执行方能够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便无需支付强制执行费。
然而,一旦
执行程序启动,此笔费用通常需由被执行方负担。
但是,在此种情况之下存在特殊因素,譬如
申请执行方自愿承担或双方在
执行和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决定由申请执行方承担,那么申请执行方也有可能成为强制执行费的承担者。
然而,总的来说,强制执行费的主要承担者应为被执行方,其目的在于敦促被执行方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