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
赔偿款项支付的主体系
医疗机构为主导。
然而,在某些特殊状况之下,倘若医务工作人员失误严重或持
故意行为,医疗机构在向受害者支付赔偿款项之后,有权向涉事的医务工作者进一步
追讨。
依照我国现行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有义务对医疗事故负起
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畴涵盖了
医疗费用、
误工损失、
陪护费用以及残疾生活
补助金等等。
若经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证实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而引发事故,那么医疗机构便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患者本身亦存在过错,这将有可能减轻医疗机构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的赔偿责任及支付主体需结合多种因素,依据法律
法规及实际事例进行判断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