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侵占罪公安是否能够立案

侵占罪公安是否能够立案

侵占罪在大多数情况下系由个人自行发起诉讼的事例,因此,公安机关原则上并不承担立案侦查的职责。
然而,若被害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方侵犯其财产权益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能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追究,那么被害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请求。
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所称的“数额较大”通常定义为一万元人民币以上。
若侵占的金额尚未达到该标准,被害者可选择通过民事途径寻求财产的返还。
最新修订:2024-09-1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