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已经做出之后,通常情况下律师依然有权利进行会面,然而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并且被告已经开始接受
刑罚执行的话,那么律师进行会面的程序和要求将会有所改变。
而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正处在
上诉期限之内,那么律师则拥有会见被告的权力。
律师进行会面的主要目的可能包括了解被告对于判决结果的看法,并为其提供上诉所需的帮助等等。
总的来说,在被告被关押在看守所并且已经做出判决的情况下,律师能否进行会面,将取决于判决是否已经生效以及事例所处的具体阶段。
但是无论何时何地,律师进行会面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看守所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