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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准备什么材料可以会见

在律师与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面过程中,以下资料往往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1)律师执业证书:作为确认律师身份以及执业资格的关键性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律师事务所证明:此项证明通常由律所出具,用以明确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及代理权限
(3)委托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法律援助公函:若涉及到法律援助事例,则必须携带相关公函;
(5)会见介绍信:由律所开具的介绍律师前往会见的正式信函。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理位置的拘留所可能对于会见所需的材料有着细节上的差异。
因此,在律师进行会面前,建议事先详细了解所在地拘留所具体的操作规程,以便确保会见的顺利展开。
最新修订: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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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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