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非法拘禁罪并不属于
自诉事例的范畴,相反地,它属于典型的
公诉事例。
所谓公诉事例,即是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对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提
起诉讼。
这一类
刑事事例,强调了对个人生命和自由权益的保护,因此,通常由公安部门负责
立案调查,而检察官则负责进行
审查起诉。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当非法拘
禁行为导致
受害人受到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时,如果人民检察院并未对此
提起公诉,那么受害者只要拥有足够的
证据,就有权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自诉。
总的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非法拘禁罪都将遵循公诉程序进行处理;然而,在某些特殊的个案中,也存在着转变为自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