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向交警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车辆和驾驶人的特征等信息,交警会通过调查监控、走访等手段查找逃逸者,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逃逸方负全责。
(二)若车辆投保车损险等相关保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车辆损失,再向逃逸方追偿。
(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收集现场照片、视频、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逃逸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损失。若法院判决后逃逸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