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
欠条,其
诉讼时效应自
债权人正式提出债权请求的当日起开始计算。
关于利息方面,倘若欠条中并未对利息作出明确约定,那么通常将被视为不存在任何利息。
然而,如果债权人主张
逾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法院可能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在
立案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进行计算。
若欠条中已经对利息做出了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的利率并未超出
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来
计算利息。
而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部分,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利息的计算起始和截止日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