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对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持有不同见解,裁定您
提出诉讼的对象主要为
医疗机构。
因为在众多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常常被视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导者。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之前,您务必首先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若经过再次鉴定后,您仍然对鉴定结果感到不满,并且拥有充足的
证据来支撑您的观点,例如能够证明医疗机构确实存在明显过失的相关证据,那么您便具备了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
在
诉讼过程中,您将承担起
举证责任,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确实存在过失,而且这种过失与您所承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是否发
起诉讼之前,务必充分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确保整个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