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判定文书已经宣告成立之后,若另一方未能签名确认,这通常并不会对贵方提出取回车辆的请求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警方对于车辆的扣押,往往出自于收集必要的
证据以及深入调查事故成因等方面的考虑。
自检验、鉴定结果明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通知涉案
当事人领取被扣押的事故车辆。
倘若贵方迫切希望能够尽快取回车辆,那么在车辆检验鉴定报告正式生效并且交警部门已经完成了所有相关调查工作之后,贵方可向交警部门提交提车申请。
然而,在此过程中,贵方可能需要支付一
定金额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
具体的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案件的特殊性而有所不同。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贵方主动与负责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进行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地理解当地的具体
法规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