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一般遵循着“谁主张,谁预先垫付”的准则。
通常情况下,若为患者一方主动提出鉴定申请,则需由患者先行垫付相关费用;而若是
医疗机构方面提出申请,则应由医疗机构负责垫付。
然而,最终的费用承担者将依据鉴定结果予以明确。
倘若鉴定结果揭示出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那么相应的
鉴定费用便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反之,若医疗机构并无过错,则费用应由提出申请的一方自行承担。
在某些特定情形中,例如医患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抑或经由法院指定进行鉴定,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作出判决时充分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责任大小等多重因素,从而确定鉴定费用的分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