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刑法,对于
贪污罪的
处罚存在着
追诉时效的限制约束。
追诉时效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对
犯罪分子追究
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
具体而言,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根据该罪行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
刑罚来予以确定的。
例如,若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在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为五年。
而如果贪污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则延长至十年。
至于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或二十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启动相关
立案程序进行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再受到上述时效期限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