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乃专对以营利为目的,进行
聚众赌博或将赌博视为职业之行为所设立的法律概念。
聚众赌博的典型特征包括组织三名以上人员参与赌博,从中抽取的利润总额累积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总额累积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超过二十人等情况。
而所谓“以赌博为业”,则是指将赌博视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长时间持续进行赌博活动。
关于赌博罪的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确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并处一
定金额的
罚金。
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需全面考量
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若存在从轻、减轻或
从重处罚的情节,亦将对量刑产生相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