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关于
合同争议所引发的
诉讼案件中的
诉讼费用承担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诉讼费用一般由
败诉一方承担。
但若
胜诉方出于自愿,愿意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则不在此限。
其次,在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形下,人
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各方
当事人分别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再者,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间发生败诉现象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各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利益关系的影响程度,来确定他们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最后,如果经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便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诉讼过程的公正性以及合理性,同时也督促当事人审慎行使自己的
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