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开始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然而,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必须在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此外,如果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的事项,则应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值得注意的是,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事故
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
总的来说,关于确切的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期限,需视事故的复杂性和调查进程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