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案件之律师委托及其权限问题,其
代理权限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即一般授权及特别授权。
在一般授权领域内,律师所承担的工作主要聚焦于法律咨询服务、代表委托人进行
申诉控告以及
申请取保候审等常规性
诉讼事宜。
然而,当涉及到特别授权之时,律师的权限将会更为广泛,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委托人承认、放弃或者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谈判;启动反诉程序或者提出上诉等涉及实体权利处置方面的重大决策。
在此需注意的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某些特定权利,如代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承认
犯罪事实等行为,未经
当事人明示同意与授权,律师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总而言之,具体的代理权限应当在
委托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从而确保当事人与律师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