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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员工补偿金由谁支付的法律规定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时,员工所享有的经济补偿金权益依法应由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予以优先支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破产财产
首先偿还完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依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破产企业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
其次,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尚需支付给员工的其他补偿金;再次,破产企业未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
最后,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企业的财产无法清偿同一序列的清偿要求,则将按比例展开分配。
因此,可以明确表示,在破产财产的偿还过程中,员工所获得的补偿金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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