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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被执行后明知还不上又借钱算诈骗么

在此类案件中,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直接将其归类为诈骗犯罪
因为诈骗罪的成立有着严谨而明确的条件,它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方面通过虚假表述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方式,从他人手中骗取了数额较大公共财产私人财产
债务人在已经被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明知道自己无法偿还债务却依然向他人借款,这可能涉及到民事法律范畴内的欺诈行为
然而,若要构成刑事诈骗,还需全面地考虑到他在借款当时的内心活动,了解借款人的出发点和动机、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他个人对于偿还贷款的实力和意愿等等复杂因素。
如果债务人在贷出款项之际就没有任何还款的计划与诚意,并采用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得借款,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是诈骗犯罪。
但是,如果仅仅是由于预见到自身可能无法按时还款,同时也期望能够借助借款来缓解当前的经济困境,且具备还款的意愿,那么这就属于民事债务纠纷的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每一起事例都应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与分析,以便给出更为准确和恰当的判断和结论。
最新修订: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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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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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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