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追尾事故并负有全部责任且未投保
车损险时,
赔偿内容则主要集中于向对方进行损失方面的补偿。
首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其所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提供相应的赔偿支持。
其中,
财产损失的法定
赔偿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元。
如果超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能覆盖的赔偿额度限制,那么剩余的
赔偿责任将移交给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作出保障。
然而,若
当事人未曾购买此项保险的话,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便不得不自行承担。
关于
被追尾方的车辆维修费用,施救费用以及其他直接产生的损失,当
定损程序结束之后,依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全额赔偿。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机构可能会对事故的事实真相、合法性质疑,同时也会对事故中各方的
责任认定等因素进行深入调查。
如若当事人在事故前或事故过程中有酒驾行为、
逃逸行为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保险机构则完全可能否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