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效应方面,
合同解除与无效有着明显的差异。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有效成立之后,由于法定或约定的原因,终止合同的
法律效力。
在解除之后,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应立即停止履行;而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依据具体履行的状况以及合同的本质,让
当事人有权请求
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还享有向对方索赔的权利。
然而,
合同无效却是从签订之初即刻起,自然而且必然地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按照这样的合同产生的财产关系,应当进行返还;如果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话,那么应按其价值进行折算补偿。
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因为这个合同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失,那么他们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合同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的终止
处理方式,而合同无效则是对那些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进行的否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