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违约赔偿责任时,我们需要明确其损失范围的覆盖面。
一般来说,这些损失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类:第一,实际
经济损失,例如因对方的
违约行为使得贵司已经付出的各种成本以及资产价值的流失等等;其次,预期经济利益的损失,即依照原本的合同正常执行,贵公司本应获取到的经济利益;再者,采取预防或减轻损失措施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最后,如果原有的合同中已就
违约金事项作出明确约定,那么违约方理应按照此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若约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实际损失数额,则
当事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是
仲裁机构申请调低违约金至合理水平。
除此之外,由于违约行为还给贵公司带来的其他各类损失,例如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等,也应被纳入损失范围之内。
总而言之,违约损失的具体范畴需依据具体的
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准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