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宅基地拆迁所获之补偿款,在特定的前提之下,其权益可归于配偶名下进行
继承。
首先,我们需明晰该补偿款的组成结构。
倘若其中涵盖了对宅基地之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那么这部分便属于公众人士的合法财产,当被
继承人离世之后,若未留下任何
遗嘱,此时的配偶便可作为
法定继承人行使
继承权。
然而,就宅基地这项实体本身而给予的补偿而言,由于它具有特意的身份特性,因此通常无法直接进行继承。
然而,若配偶满足当地关于
宅基地使用权和分配的相关规则,同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对此地产之上的建筑物做出贡献等各方面条件都符合要求的话,他们或许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获取相应比例的补偿价款。
总的说来,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是否能够顺利地传承至配偶家庭手中,需要全面考虑到补偿款的构成成分、当地的政策
法规以及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状况等多重因素,以作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