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赌博行为的整治及处理对象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首先,要作为重点打击和处理对象的便是赌场的策划者与投资者,这类人群通常被视为首要的
责任人,并需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积极地参与到赌博活动中去并且在其中发挥了较为关键的推动性作用,比如组织筹划赌局人员或是提供场所以供赌博使用的核心参与者也都是必需得到严肃处理的。
此外,那部分将赌博作为日常生活中唯一或者最重要经济收入源泉的人同样也是必须予以关注和惩戒的群体。
最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进行集体性的赌博活动却仍然向其提供资金支持、场地设施、器具设备以及通讯技术等各种便利服务或者援助手段的人员亦在处理范围之内。
值得我们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仅仅只是普通的参赌人员而且情节轻微的话,那么他们可能会遭受
治安管理方面的
处罚;然而,如果
情节严重,已经达到了
犯罪的程度,那么他们就将会面临
刑事制裁。
至于具体的惩罚措施,则必将由法院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如
涉案金额、涉案人员数量、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具体参数而进行综合裁决衡量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