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逃离现场,倘若能够有充分有效的
证据来证实自身确确实实对此毫不知情,且在事发之后保持高度的合作态度,积极配合相关的交通警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处理工作,那么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将无需承担
拘留的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情况都会得到同样的处理结果,因为具体的处置方式还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来决定。
所谓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已经发生并且已经明确知晓的前提下,当事人并未积极面对,而是通过采取逃脱法律
追责的手段选择了逃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然后在事后主动配合相关调查,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对事件毫不知情,而且并未导致严重的后果,例如重大
人员伤亡等,那么当事人可能不会面临拘留的
处罚。
但是,如果已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即便当事人对此毫不知情,也仍然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
行政处罚。
因此,对于最终的处理结果,我们必须要结合各种复杂的因素,由负责处理该案的交通警察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