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于现场调查开始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情形,在查明
交通肇事车辆及相关驾驶员
身份信息后也应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针对检验与鉴定需求较多的情况,如需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或
当事人不愿意积极
协助调查等情况,则可能导致
认定书的制作时间有所延长。
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认定书的制作期限都不应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若您对认定书的制作时限存有疑虑,可向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