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事故
赔偿的范畴方面,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
医疗费用,这是指由于
医疗事故而导致患者实际支付的所有诊疗费用。
其次是
误工费,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患者来说,应根据其因为医疗事故而造成的实际收入损失来进行计算;另一方面,若患者无稳定收入的话,则应当参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的职工业余平均
工资来进行核算。
再者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应当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计算。
此外,还有
陪护费的考虑因素,如果患者在住院治疗过程中需要专门人员的陪伴护理,那么就应该按照陪护人员所产生的误工费用进行计算。
进一步来看,在此类案件中还会涉及到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个费用将会按照
伤残等级,并结合医疗事故发生地点所在地区居民的人均年均生活费用水平进行计算。
与此同时,根据残疾情况,有时候可能也需要配置辅助功能工具,此时就可以凭借
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按照普通适用型器械的费用标准来进行扣除。
对于死者遗属,还需征收
丧葬费,具体金额应按照医疗事故发源地的有关丧葬费补助政策执行。
最后,一个重要的项目就是
被抚养人生活费部分,这个是指以死者生前及残障人士在失去劳动能力之前实际
抚养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他们的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场所所在地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进行计算。
至于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点所在地区居民的人均年均生活费用为基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