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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算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归属两种性质迥异的罪名体系。
首先,挪用公款罪指代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合法地将公有款项据为私人所有,进行违法行为或挪用金额相当巨大并用于盈利活动,以及挪用金额巨大且逾越三个月期限未予归还者。
其次,贪污罪的主要特征是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中持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利用其在职务上所具备的优势,采用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对公共财产进行非法占有。
这两类犯罪在主观目的,行为方式,犯罪客体及惩处措施等多个层面均存在显著区别。
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的行为人不具非法占据之企图,仅仅是暂时挪用之举;然而,贪污罪却是明确基于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故意而展开行动。
另外,在量刑标准上亦需依照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作出具体区分。
最新修订: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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