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存在如下情况可能会导致对
律师会见予以禁止:首先,在调查阶段涉及其场内工事机密的司法案子,未得到警方专业机构适时授权之前,将绝对禁止律师傅以任何形式接触与此相关的事实情况;其次,若事例正在收受特定检验阶段的严密关注之中,比如可能对侦讯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特殊状况下,必须获得警察专业机构的批准之后,才能限制律师傅了解案情;同时,如果律师傅在进行会面时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或监狱的管理章程,例如向被关押者传递
违禁品或干扰监管秩序等行为,也有可能面临被禁止会见的
处罚;最后,针对重大
贿赂犯罪事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
侦查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禁止情形应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