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在
犯罪嫌疑人被正式
批捕之前,他们的律师是享有与之会面的权利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辩护律师有资格与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及书信往来。
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的过程中,他们的谈话内容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
从犯罪嫌疑人被
侦查机关首次
传唤或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拥有了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力;而在
侦查阶段,他们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
辩护人。
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会面,有助于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代理申诉以及控告等服务。
然而,在会面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