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被依法取保候审人员的
保释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倘若某种特定事例的案情较为复杂并且必须延长保释期限,那么负责此项
司法程序的机构应当在期限行将结束前的第15天之前以
书面形式告知
当事人,同时详细阐述相应的具体理由。
而在延期的具体时长问题上,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表述和规定,反而将决定权赋予了负责办理该事例的主管部门,由其结合事例的特殊性来进行斟酌和裁定。
然而不论如何,延长后的保释期限总计不得超过最初设定的12个月上限。
在整个保释期间内,被保释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者乡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