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尽责的律师,在前往
羁押场所与
当事人(即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会面期间,必须严守特定行为规范。首先,我们不得持有、传送包含非法物质如毒品以及危险物品在内的任何
违禁品;其次,严禁传递任何可能干扰事件侦测、审判进度的敏感信息,诸如串谋口供、秘密
销毁证据等行为亦属绝对禁止范围内;再次,对于未经监管部门审查许可的信笺、便条等物品,我们也不得擅自传递给当事人;此外,未经授权,我们不得在会面过程中使用具备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最后,我们更要坚决抵制教唆当事人提供
虚假证言、
虚假陈述的行为,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羁押场所的其他管理规定及会见纪律。总而言之,律师在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羁押场所的规定,确保会见活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