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被告的您务必慎重对待出庭这个直接关系到自身权益及其保护的问题。若仅仅根据转账记录便被诉至法院,那么您若是自愿放弃出庭应诉机会,可能会使您处于相对劣势的状态。这是因为法院向您发出
传票,要求您有责任到庭应诉,实际上是为了确保您享有完整且公平的
诉讼权利。然而,如果您未能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出席庭审,法院将有权采取缺席审判的方式处理此案。在此种情形之下,由于缺乏您本人亲自到场参与质证与辩论的机会,法院甚至可能只能依靠原告方提交的
证据以及其所做出的陈述,对事件事实做出判断,这无疑将增大您最终
败诉的风险性。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能以最积极的态度回应
诉讼进程,向法庭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有利于您的证据及理由。倘若您确实存在无法按时出庭的合理原因,也请您尽早向法院提出
延期审理的申请。总而言之,出庭应诉对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