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盗窃罪的
量刑程度往往是根据盗取财物的具体价值、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涉案人员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之后作出决定。此处所提到的
盗窃价值“减半”即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话题,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经过“减半”处理后的具体金额是否仍然符合我国
刑法中关于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一般而言,当
盗窃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实施了
多次盗窃行为、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
扒窃时,均可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盗窃价值确实有所降低,那么在量刑过程中,这一因素或许可以作为
减轻处罚的参考因素之一。然而,具体的
判刑幅度,例如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并处或单
处罚金;或者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甚至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等等,都需要结合整个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