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常规情况下,车辆停放场所预订协议的交付期限必须清晰明了地体现在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契约条款之中。通常来说,在买方支付完
订金或者预付金额以及完成所有相关交易环节后,开发商有责任在合理限度的时间框架内向买方提交上述协议。倘若在契约文件中未能明确约定交付期限,那么务必依照市场交易惯例及现行法律准则,在买卖双方形成购销共识之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将协议交付给买方,从而确保整个交易过程达到公平与高效的效果。然而,就实际交付时间的确定这一问题,也需要全面考虑到开发商的准备工作状况、以及审批流程是否流畅等等诸多环节。假使开发商因故故意拖迟交付协议,买方享有权利要求其在一定时间限制范围内完成交付义务,并且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