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危险驾驶罪这一
违法犯罪类型,通常情况下由国家专门法律机构即人民检察院负责
提起公诉。作为国家
公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承担着代表国家依法
追责犯罪嫌疑人责任的重大使命。在现行司法实践环境下,公安机关往往充当侦办危险驾驶疑案的主导方,负责收集与此相关的确凿证物和
证据。在此基础上,当事件证据丰富、事实清晰明了之后,便可将其移交至我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处
审查起诉。若检察院经过严谨细致的审查认定该行为应被追究
刑事责任时,便会正式向全国最权威审判机关——人
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危险驾驶罪的定义涵盖了多种严重危及
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方式,譬如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非法进行冒险性质的驾驶竞赛等等。当然,如果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有限,那么依据国家
刑法规定,这类行为可视作无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