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事件中会见律师的程序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作为律师,我们需要携带齐全的证件 —— 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中心发出的公函——以规范的方式向看守所
递交会见在押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申请请求;接下来,负责监管看守所的政府机构应当及时地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以及最晚不得超出四十八小时这个限制时间。在进行会见的过程当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发送、传递任何可能属于
违禁品、非法文件等等不良信息。而当会见活动顺利完成之后,律师应该将会见时所了解到的事件相关情况整理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备案。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该事件涉及国家机密的话,那么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会面就必须征得侦查部门的正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