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地理区域内,对于
盗窃罪的判定及
量刑标准主要是以
犯罪者所
窃取的金额以及
犯罪情节作为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被分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而针对盗窃罪的
量刑范围,则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犯罪者实施了数额较大或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其次,如果犯罪者实施了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最后,如果犯罪者实施了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此外,犯罪者的犯罪情节,例如是否属于
累犯、是否具有
自首立功等情况,同样会对其量刑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