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开设赌场属于极其严重的
刑事犯罪类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规制,
行为人以营利为主要动机,结伙进行赌博活动或将赌博作为长期职业的,可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甚至于
管制等
处罚措施,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那些有
证据证明其实际参与开设赌场业务的人,则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必须悉数缴纳罚金;假如情节特别严重,比如赌场规模庞大、参赌人员众多、赌资金额巨大、
非法所得丰厚以及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等,便需要接受至少五年以上,乃至最高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当然,法律条文的实施和判决过程中,针对相应刑期的具体执行,会详细考虑诸多因素,例如:赌场的规模、参赌的人数、赌资的总数、行为人所获取的非法收入、此事对社会风气产生的影响等等。此外,如有
从犯、
自首、
立功等情节出现,无疑会对行为人的
量刑产生从轻甚至减轻的正面影响。同样地,积极退赔
赃款、真心悔过并承认自己的错误,同时愿意服从法院判决并承诺执行相应处罚条款,这些都会有助于在
法律诉讼过程中对行为人的量刑产生有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