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内,如有一方在外借贷,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那么对于这笔
债务的
处理方式就必须依据其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判断。倘若这笔债务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即使其中一方对其并不知情,通常情况下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然而,若这笔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
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则通常会被判定为举债方的
个人债务,而不知情的另一方则无须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在此情况下,我们建议不知情的一方应积极采取行动,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所涉及的债务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素,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