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囯法律
法规,公安机关在针对某位
被拘留者做出
拘留决定之后,通常会在最短时间内(即日历 24 小时),向受害者的亲属发出正式的通知。这类通知会采用名为“拘留通知书”的
书面形式传达给受害者的家人,该通知书需载明诸如被拘留者的个人详细资料、涉嫌的罪行种类、
拘留期限以及具体关押地址等重要信息。在收到相关通知书后,
家属需要签收并在上面留下签名作为确认收到通知的证明。若家属由于某些特殊的理由而无法亲自签署这份通知书,例如身处异地或身体不便等,公安机关将采取其他合法手段来记录通知的实际送达情况。值得一提的是,若被拘留者拒绝透露其家属的联系方式,或者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成功取得联系,公安机关有权选择不进行通知,但必须在拘留通知书中明确注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