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中山市的看守所进行
刑事辩护工作中,律师的同意私自接谈(简称“会见”)并无严格且固有的时间长度约束。然而,实际的会见时间与看守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具体事件状况密切相关。根据一般的情况判断,单次会见应当确保律师得以全面了解事件相关细节,以及能够为受委托者提供关键性的法律协助及咨询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每次会见的时间可能长达半个小时乃至两三个小时不等。然而,当面临复杂的事件情况,特别是涉及到关键性
证据或者需要与委托人进行深度业务沟通时,监禁机构也可能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并且依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会见的期限。然而,在此提醒各位,律师在执行会见任务之前,必须遵循相应的程序,且务必严格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