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通常依法由
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其中,犯罪行为发生地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际实施场所,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各个地点。而被告人居住地则是指被告人的
户籍所在地。若被告人的常住地址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一致,那么以其常住地址为准。所谓常住地址,是指被告人在离
开户籍所在地后,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者除外。需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形,例如可能涉及到被判处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的事件,依照
司法程序应交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初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