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预先销售策略之后所签订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较常情况下被视为具有
法律效力的。在物业市场销售初期,此种协议主要由建筑
承包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共识。对于此类预售阶段内所签署的合同,只要其内容未
触犯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并且严格遵守了平等、自愿、公正以及诚信等基本原则,同时双方都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我们通常可以将其判定为合法有效的。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建筑承包商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
招标等方式来挑选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若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选拔,这可能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当业主大会正式成立以后,业主们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共同决定是否选择或者继续聘用物业管理公司。